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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主要领导对该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出肯定批示
2020-12-1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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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6

日前,红寺堡区检察院向区委、人大、政协、政法委呈报了《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对20201月至11月间该院办理的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系统梳理,通过详实的案件数据和典型的案例分析,总结了公益诉讼工作理念、方法和成效,就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推进自治区三大战略实施作出安排。近日,红寺堡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别对该院公益诉讼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红寺堡区委书记丁建成批示:“一年来,红寺堡区检察院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很好地发挥了法律监督作用。望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职能定位,依法全面履职,更好地服务红寺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区政协主席蔺保飞批示: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是政协的重大政治责任。希望区检察院百尺竿头,以有位必有为的工作状态为红寺堡的脱贫攻坚巩固成果作出应有责任和担当。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宋喜要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各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红寺堡区人大将于近期召开常务委员会,对该报告进行审议。

收到区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长叶建平及时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区委主要领导批示意见,对如何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举措提出要求。

今年以来,该院在红寺堡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红寺堡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各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公益保护核心,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办案程序,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稳步前行。截止11月底,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5件,立案并启动诉前程序53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9件。行政机关按照检察建议已治理或整改40件,整改率为81.63%(其余未到回复期)。另,向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将于近期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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